早報訊 孩子住院時沒參加醫保,補上保險后能報銷嗎?市人社局回復稱,若是出生3月內的兒童,可報銷,其他的均無法報銷。近日早報刊登學生意外傷害
醫療費報銷的相關新聞,引起強烈反響,可有的孩子因為沒參加醫保,住院費用無法報銷。記者昨日采訪了解到,14歲以下兒童在全市有20家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家長須給18歲以下的孩子投保才能享受。
18歲以下人員均可
參保 根據《青島市城鎮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中等以下學校的在校學生、托幼機構的在冊兒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
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在校學生、托幼機構的在冊兒童通過所在學校或托幼機構參保,外地戶籍的少年兒童,在我市上學的,也可參保,并享受同等待遇。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度集中收繳,六區的集中繳費期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繳費期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確定。保險年度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兒童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為每年40元。
定點醫療機構有20家
根據衛生部門相關規定及臨床管理實際,我市確定了市區14周歲以下少年兒童醫保住院定點醫療機構20家,其他參保患兒可任選我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按規定結算。
市區14周歲以下少年兒童的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三類,三級綜合醫院:青醫附院、市立醫院、中心醫院、海慈醫院、401醫院、第八人民醫院;專科醫院:市婦幼保健衛生中心、市傳染病醫院、青島阜外醫院、青島眼科醫院、市腫瘤醫院、市胸科醫院、青島思達心血管醫院、青島市骨傷科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青島內分泌
糖尿病醫院;設有兒科病房的二級綜合醫院:青島市第三人民醫院、城陽區人民醫院、開發區第一人民醫院、開發區第二人民醫院。
新生兒三個月內應參保
據介紹,本市城鎮戶籍新生兒在出生三個月內可即時參保繳費,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墊付的醫療費在參保后可按規定報銷;超過三個月參保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對滯后參保、中斷參保的人員,符合參保條件未及時參保繳費的,在以后年度參保時應當補繳歷年應由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斷參保繳費的,續保時須補繳中斷期間應由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滯后參保和中斷參保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新轉入本市的學生兒童,以落戶、轉學或借讀日作為符合參保條件的起始時間,自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規定待遇,也就是新轉入本市的人員,繳費時不用補繳往年的醫保費用。
大額醫療補助最高20萬
參保的少年兒童,還可享受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及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待遇。此外,一個醫療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17.2萬元。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13年12月1日起,參保居民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范圍內醫療費,由大額醫療補助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每個醫療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