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雪松
作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鐵桿心腹、當年的實權人物,張曙光在庭審中稱,他索賄的其中2300萬元,是因為參評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錢”。張曙光的庭審供詞,無意中將早就備受詬病的院士評選制度,再一次推到了輿論的浪尖。 院士桂冠,作為中國的 “最高學術榮譽”,近年來因為“煙草院士”入選、美國“雙料院士”落選等輿論關注的熱點,在評選制度上飽受詬病。這表明,社會輿論希望這個榮譽能夠評得更加公開透明,更加純粹不染,更加實至名歸。這方面,不僅有著成熟的“國際慣例”可供借鑒,國內有些非官方組織的評獎,也有了成功的探索。
“教學水平被全校師生所認可”,是一條不需要打點的群眾路線,是一個區別于權力評判、圈子評判、并且玩不成貓膩的師生評判標準。雖然與代表國家“最高學術榮譽”的院士評選,兩者有著不能完全等同的區別,但對于“實至名歸”的評比效果,院士評選的結果,應該也必須更加經得起質疑。畢竟,這頂院士桂冠,附載了太多的公共利益,它已經遠遠不只是個純粹的榮譽。也因此,公眾對于評選的公平、公正與公開,便有著更多的期待和要求。
張曙光庭審中的供詞,未必鐵定院士評選背后就有黑幕。但是,順著張曙光的供詞,把這個幕揭開來,讓他說清楚究竟打點了誰,無論對這起案件本身,還是對消除甚囂塵上的院士評選貓膩說,都是一個再好不過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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