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任,讓他做
店長,負責整個壽司店的訂貨、退貨工作。不想,作為店長的他卻“
監守自盜”,先后16次開具虛假出門證,把公司貨物運到自家,總價1萬余元。2013年6月,因犯職務侵占罪,周某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
34歲的周某,出生在河南,來青島打工多年,在一家國際貿易公司上班。從2011年11月開始,周某便被安排到公司設于青島一家購物廣場中的壽司店,作了一名駐店店長。周某當店長期間,負責店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訂貨、收貨、退貨及管理店員等。
擔任店長半年后,面對每天的進貨退貨,周某動起了歪念頭。2012年6月一天,周某假借退貨名義,開具了一張虛假出門證,拿了店中三文魚、烤鰻等貨物,運出購物中心,直接運回家中。第二天,周某正常上班,發現店中并未出現異常,周某便決定繼續運貨。從6月到7月,一個月的時間,周某先后16次,假借退貨名義,開具虛假出門證,把店中三文魚、烤鰻等貨物運出。貨物運到家中,周某或直接食用或低價出售。
2012年11月,周某的行為被公司發現,報警后,辦案民警現場查到周某的虛假出門證。后經辦案民警及公司仔細核對,通過每天的送貨明細、銷售明細,辦案民警查證,周某16次運出的貨物總價值10811元。2012年12月,周某主動向公司退賠了2萬元。
今年6月17日,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周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見習記者 于偉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