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抓
野兔,有人會在田間
小路設置
電網"守網待兔"。平度三村民
王某、賈某和
任某也曾經用這種方式抓兔子,可是任某沒有想到,自己卻被其他村民架設的電網電死了,另外兩名同伙發現事態嚴重,逃離現場。
村外小路設網電兔
2004年11月的一天,王某、賈某和任某
三人商議,準備外出電兔子,他們事先購買了電瓶、變壓器和鐵絲等工具。晚上,三人帶著工具來到一養豬場旁邊的小路上,將鐵絲做成障礙物,每隔幾米就鋪設一條,之后將鐵絲與電瓶、變壓器連接,鐵絲瞬間通了電,這時只要有兔子經過,就會瞬間死亡。雖說是條田間小路,但偶爾也會有村民經過,為了防止誤傷人,他們留下其中一人值班,另外兩人回家休息,等著第二天早晨來拎兔子。第二天清晨,果然收獲頗豐,三人拎著電死的五六只野兔,留了幾只在家享用,其他的則帶到集市上賣,掙了幾百元錢。
不慎觸網被電身亡
隔了幾天,三人繼續到小路電兔子,并擴大了電網的范圍,三人分工合作,任某負責到北邊設置鐵絲,一切就緒后回到集合地點,可誰料想他竟然被其他人架設的電兔子的電網絆倒,瞬間沒了意識。王某和賈某發現后立即上前施救,賈某打電話讓妻子過來幫忙。妻子開了一輛小貨車,將任某送往醫院。到達醫院后,經醫生確診,任某已經死亡。兩人發現事態嚴重,趁任某家屬不注意,溜出了醫院,逃之夭夭。任某死亡,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可王某和賈某卻已經找不到了。兩人離開平度后一直到處逃竄,一度還隱姓埋名防止被抓到,這一逃就是8年多。民警根據多方調查,終于發現兩人蹤跡,在2012年年底將兩人抓獲。近日平度法院判處任某的兩名同伙因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
家屬獲賠償22萬元
據了解,當時將任某電死的是同村村民林某等三人架的電網,據三人供述,當晚他們選擇在離村300米、周圍是麥田的田間小路上布置電線電兔子,鋪設好電網后還沒電到兔子,任某不小心觸碰電網斃命。法院審理期間,林某等三人共計支付給任某一家22萬元賠償金,同時家屬也向法院提出請求,希望從輕處罰。經法院一審二審查明,案發時正值冬天,晚上農民很少出行,林某等三人主觀上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也沒有電人的故意,造成他人死亡后果屬于過失,而并非故意,應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同時考慮到已經賠償任某家屬,三人可從輕處罰。法院二審判決,三人分別獲刑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記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