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勇海
2月26日 ,國家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局部調整,其中之一便是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簡稱發泡餐具)。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被禁產禁用14年后,如今被重新允許進入市場。這一舉動讓人感到不解,有專家從多個方面提出了質疑。(據3月12日《京華時報》) 14年前,發泡餐具為何會被禁產禁用?一是發泡餐具的材料來源復雜 ,很多是廢塑料,本身帶有灰塵和細菌,生產商可能還會加入工業級碳酸鈣、滑石粉等有毒有害物質;二是這種餐具一遇到滾燙食物或高溫加熱會產生有毒物質;三是廢棄的發泡餐具給鐵路沿線 、景區公園等造成嚴重的白色污染。
如此一個損害健康、污染環境的“公敵”,為何能被允許重新入市?發改委未給出明確理由,這難免會讓人浮想聯翩。一項事關民生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政策的出臺,應當做充分的市場調查及民意調查,最起碼應該給公眾一個讓人信服的解釋。
據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的人士解釋,發泡餐具能重獲合法市場地位,主因有二:一是產品本身性價比高,具有特殊耐油 、抗水和保溫隔熱性能;二是一次性發泡餐具本身并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元兇,加強回收管理和再利用才是消除白色污染的根本。筆者想問,如果這兩條能成為給發泡餐具“正名”的理由,當初又為何將發泡餐具列為落后產品而禁之?
要說發泡餐具的“優勢”恐怕只有成本低廉。筆者也承認,發泡餐具不等于白色污染。但要想真正解決白色污染問題,就有必要從發泡餐具這個源頭上動刀 ,只有從源頭減少一次性發泡餐具等用品的使用與丟棄 ,才能有效減少白色垃圾的產生,這才是真正綠色環保的選擇。
有人也許會說,與其禁而不止,不如允其入市、有效利用。但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制定,發泡餐具“垃圾造”等黑色利益鏈剪不斷、理還亂的現實語境下,
解禁就必須慎重。用一位專家的話來說,“如果不能解決發泡餐具的回收問題,簡單恢復它的生產和銷售,將是一場災難?!闭谥贫ㄉ婕懊裆鷨栴}的政策前,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不能被行業內的利益相關者所左右。最大程度地尊重和吸納民意 ,才能找到真正符合公共利益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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