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過來澆澆花,誰知一開門卻發現屋里被淹了。”近日市民
周女士遭遇煩心事,春節后回到自己
工作室,卻發現里面滿是積水,損失巨大。而更讓周女士不滿的是,物業賠給自己7000元,“太少了!”
周女士說,下水道的水就是從這個地方出來的。齊魯晚報記者劉志浩攝
本報3月1日訊(記者 劉志浩 實習生 孔田田) “本想過來澆澆花,誰知一開門卻發現屋里被淹了。”近日市民周女士遭遇煩心事,春節后回到自己工作室,卻發現里面滿是積水,損失巨大。而更讓周女士不滿的是,物業賠給自己7000元,“太少了!”
業主:
工作室被淹損失大
物業賠7000“太少”
1日下午,周女士帶著記者來到位于陽光100小區6號樓一層她的工作室,記者發現里面的桌子、墻上都有一條條細線,幾個桌角的木板還有被水浸泡后皺翻的痕跡。工作室的地板也變得凹凸不平。
“沒想到過了個年,回來后成這個樣子了。”周女士告訴記者,正月初四她本想過來澆花,誰知推開門卻發現,年前離開時自己收拾好的工作室,已是一片汪洋,“水從廚房流過來的,那邊連個下腳的地方都沒有。”
隨即,周女士馬上撥打了物業電話,“來了幾個人,忙活半天,得往外舀了幾十桶水才弄干凈了。”
通過周女士提供的當時的照片,記者看到確實現場水比較多,“距離地面至少得有8厘米高。”周女士表示。
“本來我也不想太過追究,誰知問他們要損失,說是只能賠7000塊錢。”周女士說,她工作室的地板、桌椅,電腦主機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損失,“粗略算了算,得20多萬。”
周女士告訴記者,她工作室有一臺電腦機箱,因為放在地上,過水時浸泡里面的硬盤壞了,“里面存放了我很多重要數據,光還原那個就花了1.6萬元。”
除此之外,“當時裝地板時,也花了1萬多元。”周女士說,“賠7000元太少了,連地板錢都不夠啊!”
“臘月二十八臨走的那天,我發現廚房下水道口的位置有臟東西,就馬上給物業打了電話。”周女士告訴記者,當時物業方面稱正在修,“要是那會兒修好,還會有現在的事嗎?”
物業:
確認業主遭遇“
水淹”
賠償金額“仍在協商”
隨后,記者來到該小區所屬的物業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周女士的工作室確實遭了水淹,并表示他們目前正和周女士協商處理此事。
“這個樓有18層,共用一根下水管道。”這位工作人員說,由于樓上有些住戶不自覺,會往水管子里沖進一些菜葉等雜物,才導致住在一樓的周女士家的下水道被堵塞,以至
污水外溢,“樓上的都有責任,我們也沒什么好辦法。”
對于周女士打電話報修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并非臘月二十八接的電話,而是次日才接的電話,“過去修的時候,已經沒人了。”
而至于賠償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提出賠償7000元,“只是保險公司評估后給出的一個標準。”至于究竟能賠多少,目前他們和周女士方面仍在協商。
律師:
樓上住戶有無責任
法律尚無明確規定
“這種事調解協商解決是最好的途徑。”1日下午,周女士的代理律師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馬崢嶸告訴記者,如果走法律途徑,則需雙方各自舉證,程序相對復雜。
“如果業主通知而物業沒有來修,則物業要承擔責任,不過這需要業主舉證。”馬崢嶸說,物業來到后如果發現業主不在,也需通知業主,“這個同樣需要物業方面舉證。”
至于是否追究周女士樓上住戶的責任,馬崢嶸則認為目前沒有這方面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果是高空拋物砸到樓下行人,在找不到具體責任人的情況下,可追究2樓以上住戶責任,但對于共用管道問題,沒有具體法律規定,而且追責也不現實。”
“其實不僅僅是個賠償的問題。”周女士說,“如果樓層在設計時,能在管道中間加上一個過濾網,也就不會每次都把臟東西淤到一樓了。”
“希望以后的樓房設計能更加合理。”周女士最后告訴記者,“也希望住在高層的業主們能夠注意一下,體諒樓下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