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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鄧海建 網曝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家庭成員名下擁有21套房產,價值超過4000萬元。蔡彬否認有21套房產,稱“如果真有那么多,我肯定很高興”。不過,經番禺區紀檢部門初步調查,網民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當官場各色“表哥”、“表叔”風起云涌的時候,當公民申請官員薪資公開被合法程序委婉拒絕的時候,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不難推出:一邊是勃興中的公共監督意識,一邊是遲滯拖沓的制度革新現實,找不到出口的監督能量定然會以諸多“劍走偏鋒”的形式,探尋中國官場廉潔度的真相,譬如查查官員名下有幾處房產、看看官員飾品總值幾何……這就像所謂“發言人式討薪秀”,正道不彰 ,小道飛揚。從這個意義上說,蔡彬及家人究竟有幾套房產——這不過是一張試紙,實質上,公眾還是想測測當事官員有無權力作為上的不堪。
一面是公眾言之鑿鑿的質疑,一面是當事官員泰然自若的否認,盡管“有關部門正在核查”,但這種對峙的狀態無疑有損公信、加速流言的發酵與傳播。有人說,這是一個“扒糞”年代,新媒體四通八達、資訊觸角多端,加之個人私隱保護跟不上窺私的欲望,官員的“秘密”遲早會在合法監督訴求與未必合法的窺私欲中顯山露水。那么,出口在哪里呢?其實很簡單,假設官員財產公示成為慣性定律,只要官方認定其公示財產合理合法,輿論及民意自然無可置喙。但問題是,監督與監管者一下子真能說得清數字背后的真相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沒有主動公示,這種被動審查會越來越頻密、越來越措手不及、越來越心力交瘁。
官員財產公示早在1988年即提出立法動議,20多年過去,除了一些嚴格來講屬于黨內規定而非法律的文件外,公示義務仍無強制性規定。更值得擔憂的是,媒體回訪發現,一些曾經轟轟烈烈的地方官員財產公開試點多成了人走政息的一現曇花。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悄然速朽,要么意義寥寥。公示已然成為自上而下的共識,剩下的似乎就是技術和利益的博弈。沒有時間表,沒有公開辯駁,在全球近百個國家早已試水并獲益良多的背景下,推進我國官員財產公示就成了越發尷尬的現實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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