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29日訊(記者韋麗麗) 在10℃到60℃條件下放置2小時以上的熟食品,再次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市民外出就餐發現問題時要及時舉報,并留好證據……為保障市民飲食安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兩節”餐飲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注意節日餐飲消費安全。
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把“六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加工后的成品與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存放;加工好的食品應避免污染,需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低于10℃或高于60℃的條件下貯存;在10℃~60℃條件下放置2小時以上的熟食品,再次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市民在餐飲環節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撥打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或青島市食品安全舉報電話12345,投訴時應按規定保存好可疑食品、消費票據等有關憑證。發生嘔吐、腹瀉,要及時就診,并應留存樣品、保存好就診記錄、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據,以便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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