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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紅梅 廣東省居民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現場“硝煙滾滾”,不少代表炮轟電網公司“一邊享受壟斷帶來的高利潤高福利,一邊以電價太低為名要求漲價”。一名來自廣州的消費者代表當場表示,“我想問一下廣東電網,今年漲價彌補了成本虧損,如果下一年成本繼續上升,是不是還要漲?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從內部節約成本?”(5月17日《第一財經日報》) 見慣了聽證會淪為一團和氣的“漲價會”,偶爾聽聞聽證會現場“硝煙滾滾”、“雷聲陣陣”,不禁為之眼前一亮。廣東階梯電價聽證會上這位廣州消費者代表毫不留情的質疑,道出了很多人的心聲,讓公眾對有走過場之嫌的聽證會頓時刮目相看。大膽質疑、令漲價企業代表面露難堪的聽證代表,才能真正代表消費者利益;“硝煙滾滾”、質疑不斷的聽證會,才是消費者喜聞樂見的議事渠道。
暫且拋開聽證會這一議事形式不談,僅就階梯電價而言,雖然有利于引導社會節約能源,但目前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均有“變相漲價”之嫌。漲價的理由自然也有千萬種,如成本上漲、交叉補貼等,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看似合情合理,但仔細分析起來卻經不起推敲?!稄V東省居民生活用電定價成本監審報告》顯示,廣東電網員工月平均工資為7418元。而根據廣東省統計局的統計數據,今年一季度廣東城鎮單位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3980元。電網公司一邊享受著壟斷帶來的高利潤高福利,拿著比普通職工高約兩倍的工資,一邊以發電企業虧損為由要求調高電價,其所謂的“國企社會責任”何在?
幾大電網公司橫亙在發電企業和用戶之間,坐享壟斷暴利,“旱澇保收”甚至連年增收,幾乎每次上漲的發電成本都由用電企業和居民承擔,這顯然有違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煤炭價格等發電成本的確在上漲,但這種上漲不能總轉嫁給消費者,而完全可以通過電網公司壓縮經營成本來彌補。備受贊譽的“魏橋模式”表明,電網公司若能提高管理效率、壓縮經營成本,電價還有很大的下調空間。
其實,說漲就漲的不止是電價,近期自來水 、成品油 、燃氣等資源類公共產品調價聽證會也在各地密集召開,其中都不乏壟斷企業的身影。理順資源類產品價格機制,從計劃性定價逐步轉向市場化定價是大勢所趨 ,以價格杠桿抑制資源浪費也是改革的題中之意。但水電油氣等資源類公共產品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一旦漲價會引發連鎖反應,因此其公益性必須得到保障。壟斷企業享受著種種政策優惠,理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如果只想漲價以便從老百姓口袋里掏錢,而不認真檢視自身、壓縮經營成本、降低薪酬福利,與偷食以自肥的“蛀蟲”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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