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高報告是每年兩會期間的熱點話題之一。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報告工作前夕 ,記者就百姓關心的檢察機關查辦“貪官”,加強監管場所監督 ,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等方面專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
繼續嚴查貪污賄賂犯罪
記者: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能否介紹一下去年做了哪些工作?
胡澤君:2011年,全國檢察機關辦案力度進一步加大,依法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案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案件,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涉及的案件,發生在基層政權組織和重點崗位的案件。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5萬余件,其中大案1.8萬余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200余人。同時,還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推進商業賄賂、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等專項治理,組織開展集中查辦和預防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同時,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和效果。加強偵查和預防一體化機制建設,結合執法辦案,深入開展個案、類案和行業預防等。
嚴打虐待被監管人犯罪
記者:很多人對“躲貓貓”等事件記憶猶新。在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方面,檢察機關采取了哪些措施?
胡澤君:近年來,個別監管場所發生的被監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去年,我們專門召開會議,在加強對監管執法的動態監督的同時,依法嚴厲打擊“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犯罪,著力維護監管秩序穩定、維護被監管人合法權益。去年,又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決案件,依法糾正超期羈押。同時,推進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
建立視頻接訪機制
記者:溫州動車追尾、廣西鎘污染等事故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這些事件中,檢察機關可以發揮怎樣的作用?
胡澤君:2011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依法介入生產安全事故調查1370件。同時,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安全生產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管理的檢察建議,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發揮積極作用。
記者:當前我國還處在社會矛盾凸顯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刻不容緩。對此,檢察機關有哪些切實有效的舉措?
胡澤君:首先是堅決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分裂破壞活動。其次是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對重點人群、重點領域的社會管理。第三是強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建立視頻接訪機制。第四,積極促進社會管理法治化、規范化建設。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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