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明擺著有冤情的案子,其查清過程為何竟如此艱難?如果說,彼時是公檢法各部門的“通力合作”終致釀成聶樹斌冤案,那么當事實和證據孤零零地擺在那里、一擺又是六年的時候,當年的聯合辦案便不可逆轉地異化為“聯合阻撓”。
聶樹斌案已經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死死地拖住了步子,束縛住了手腳———任憑輿論聲嘶力竭,再審程序呼之不出。此番法律界人士的不停奔走與再次集結,倚靠的是人們對法治與正義僅存的一息信仰。盡管,在傾注期望的呼吁里,一路伴隨著的滿是失望、甚至絕望。究竟是誰,在主導這一切?
那些曾經因聶樹斌案而得以提升,或者與聶案難逃干系的各色人等,個個還在,而且身居高位,聶案如果真的翻過來,便注定會有一大批相關責任人必須要為當年的泯滅法律良知的作為承擔罪責。正是這樣的群體性心思,在與一方司法機構的所謂面子實現利益綁定之后,個人榮辱與整體形象貌似變得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拖延,成為幾乎唯一能選擇的伎倆。
實際上,坦承錯誤并加以糾正,非但不會有損于司法的顏面,而且是司法形象得以維系的重要途徑。如此吊詭的司法亂局,需要責任和風險的果斷厘清。議論聲再起的聶樹斌案,是時間給予中國司法的一次難得機會———幸好,人們還在對司法寄予期望。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www.aiborain.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孟祥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