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5日訊(記者 王曉強 通訊員 神維東 國敏銳) 2011年4月4日,開發區市民張某因丟失寵物狗,在某公園內張貼尋狗的懸賞啟事。市民趙某看到該啟事后,聯系張某詢問了狗的相關信息,而張某則在短信中表示如將狗找回,會給趙某2000元作為報酬。4月14日,趙某提供線索讓張某找回了狗,然而張某卻百般抵賴拒不支付趙某報酬,趙某隨即向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趙某勝訴。
今年4月4日,開發區市民張某(女)在開發區某公園張貼啟事,懸賞尋找自己丟失的寵物狗。4月13日,市民趙某經過此公園看到該啟事后,通過上面的電話聯系上張某。“電話里我問了問狗的情況,想試著幫她找一找。”據趙某介紹,在電話中談完相關情況后,狗的失主張某給自己發來短信,稱如果趙某能提供線索找回自己的狗,張某愿意支付2000元給趙某作為酬謝。
趙某根據啟事上狗的照片,以及張某提供的其他相關信息,很快就發現了這只狗的下落。“看到這只狗后,我打電話告訴了她(張某)。”4月15日早上7時56分許,張某給趙某發來短信,稱已根據趙先生提供的線索順利將狗找回。然而,關于2000元的報酬一事,張某在隨后的電話和短信中百般抵賴和推諉。最終,兩人鬧得不可開交,張某甚至還發短信“問候”趙某祖宗八代。一氣之下,趙某向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黃島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懸賞廣告合同成立,被告張某明確向原告承諾支付2000元酬謝,并在原告提供的線索的幫助下找回被告所要尋找的失物,故被告應兌現自己向原告作出的承諾,即向原告支付2000元的報酬。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張某須在判決生效十日內支付原告趙某人民幣2000元。記者從黃島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趙某目前已順利拿到2000元的酬謝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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