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解讀
青島財神節發源于即墨
青島市民俗學會會長田清來介紹,“財神節”的文化內涵是很豐富的,中國古代以商朝的比干為文財神,以三國關云長為武財神,而青島過的“財神節”拜的都是武財神關公。
據介紹,青島的“財神節”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了,發源于即墨,后延伸到嶗山地區,再后來到了市區內,“最初是一些做生意的小商販和一些漁民,為了找個樂子并期盼生意旺盛而慶祝的節日。”
在“財神節”當天,田清來也到嶗山沙子口附近進行了調查。“在這里,除了春節、元宵節、中秋節,財神節已經成為當地人的第四大節日。”田清來說,嶗山沙子口仍保持著“財神節”的最初風俗 ,“中午老板請員工吃飯,下午員工放假,晚上一家人聚集在一起包餃子、吃飯進行慶祝。”
8月21日一大早,即墨大街小巷就響起此起彼伏的鞭炮聲,在文化路、嵩山一路、嵩山二路一帶,臨街的門頭與店鋪競相燃放起了鞭炮,“主要是為了討個好彩頭,都放一放也喜慶”,在文化路上經營一家韓式料理的王先生剛放了1萬響的鞭炮,他的鄰居們也聞聲而動,很快人行道上就鋪滿了鞭炮燃放后的紙屑。臨近中午時,記者與嵩山二路上一賣鞭炮的攤主趙先生聊了起來,他表示上午的生意很火爆,“你看看前面賣空的紙箱就知道了,怎么也得有五六十箱了吧”。在嵩山二路上另外一處賣鞭炮的攤位前,女攤主忙得不可開交,“30元到60元的鞭炮賣得最好,具體數量還沒統計”。
春節沒賣完的鞭接著賣
一個人擺了倆攤,警方當場查獲3箱煙花、十萬響鞭炮
21日下午2時許,記者在杭州路走訪時,聽到海云庵附近的鞭炮聲接連不斷,于是到海云庵民俗小吃街進行了走訪。
嘉定路、遵化路等幾條路上的商鋪,幾乎一半以上,門前都有鞭炮皮。“鞭炮是從哪買的,我也想買兩掛。”在嘉定路,記者向一家飯店店主打聽鞭炮來歷時,店主指了指,“你往那邊走就能看見,有兩家呢。”
記者根據店主的指引,在嘉禾路上看到,路邊確實有兩處攤位正在賣鞭炮。“小的10元、大的25元。”東側的攤主告訴記者,鞭炮都是正規的,“質量你絕對放心。”這家攤位上不僅有鞭炮,而且堆放著大量禮花。在距離這家攤位50米遠處 ,也有一家攤位,價格也一樣,只是貨要少許多。
到攤位前詢問、購買的人絡繹不絕,看上去生意很紅火。不過也有市民表示擔心,“弄那么多鞭在這,萬一發生了危險,還不得傷著人啊。”
下午2時30分許,四方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和平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記者反映后趕到現場,當場查獲了3箱煙花以及十余萬響鞭炮。據了解,兩處攤位的攤主為同一人,都是36歲的本地人姜某。“這些鞭炮都是我過年賣剩的,昨天從倉庫里取出來的。”姜某稱,他有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但當時剩下一批貨存在了即墨一家倉庫,“昨天我借口說自己要燃放,就從倉庫里拿出來一部分。”目前,民警正在對姜某進一步審查。
據四方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王警官介紹,市內四區和嶗山區每年春節期間審批煙花爆竹臨時經營業戶,銷售期過后剩余產品必須統一儲存,不得違法私存。
“財神節”不能放鞭炮是很多人心知肚明的事,不過采訪中發現,不少單位、店主都是“明知故犯”。“我也知道按規定今天是不能放鞭炮的,放兩掛鞭就是圖個吉利。”溫州路一家五金店的店主孫先生說。也有不少市民認為 ,與其把錢花在鞭炮上,還不如把錢花在提高服務上。
■提醒
違規出售鞭炮可處五千罰款
據了解,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違反規定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沒收其煙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對批發的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的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文/記者 林剛 黃英帥 鄭天鐘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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