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20日訊(記者 劉雪蓮) 11月16日,在濟南舉行的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主任會議上,通過了《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中有一處改動引人關注,那就是有關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規定,由“進入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學校就讀”修改為“向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并入學就讀”,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由“指定”變“就近”。另外,草案修改稿還規定,公辦學校在職教師不得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據悉,草案修改稿將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流動人口子女就近入學
據悉,青島市區目前對于流動人口子女入學采用指定學校入學的方式,每年小學新生入學報名時,各區教體局都會安排幾個報名點,接受流動人口子女集中報名,報名后,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到指定學校就讀,很多學生就讀的學校離居住地相當遠,每天上學 、放學很不方便。如果學生不到指定學校就讀,可能就需要拿一筆不菲的擇校費。
記者曾經接觸過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同一區內小學就讀的兩個流動人口子女,彼此被分到了對方家門口的小學上學 ,他們每天都要乘車走三四站路,到對方家門口上學 。如果那時政策規定是就近入學而不是指定入學的話,他們兩個完全可以在家門口上學 。
“有些熱點學校,本地學生都容納不了,肯定沒有位子再容納流動人口的子女。”本市一所小學校長表示,這一規定可能會引發流動人口子女的擇校熱,很難真正就近入學。不過,草案修改稿中也明確規定,學生家長向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該學校接收確有困難的,由居住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解決。
禁止公辦教師有償補習
此外,草案修改稿中,還將“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活動”改為“公辦學校在職教師不得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
修改草案時,立法者認為,義務教育是國家利用財政資金向全體適齡兒童、少年提供的一種公共產品。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全身心投入,通過日常的教學教育活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平等對待學生,實現教育公平,維護義務教育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條例草案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符合義務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國家的政策規定和公辦學校教師的職業道德,反映了社會主義法律和道德既相互區分、又相互滲透,既各有分工、又相輔相成的關系,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鑒于需要同民辦學校教師有所區分,對“家教”這一用語認識不盡一致,草案修改稿將其明確為:“公辦學校在職教師不得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
“這樣的規定一出臺,民辦學校的老師們豈不是更沒有顧忌了?”市民張先生的孩子在島城一所民辦初中讀書,教孩子的老師中就有自己在家開補習班的,張先生說該政策只強調了公辦學校,這讓家長們心里更沒底了。
不過,在青島市教育局日前出臺的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小學 、初中教師若進行有償家教,考評結果將為不合格,不能發放績效工資。一位初中校長表示,如果公辦學校都管住了有償家教,民辦學校肯定也要管住,否則自身發展都會受影響。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