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克車在保期輪轂氧化 青島潤華將對此事進行核實
信網4月15日訊 2018年年底,市民王先生曾購買一輛別克汽車,雖說購買時間已近三年,但過程中非常注重汽車保養。就在去年6月,王先生檢查車輛時,偶然發現輪轂發生了氧化。“從去年6月份到現在事發時間近一年之久,可4S店和廠商依舊沒給出處理方案。”為此,信網(0532-8889431)聯系到青島潤華別克流亭4S店,對方表示將對此事進一步核實。
2018年12月24日,市民王先生曾購買一輛上汽通用別克GL6汽車,車型為2019款18T6座互聯豪華型。根據購車時間三年及里程十萬公里的三保規定,該車輛為在保狀態。可就在去年6月份,王先生在檢查車況時竟發現車輛輪轂發生了氧化,特別是前右輪問題甚為突出。
信網在觀察王先生輪胎發現,氧化情況多發生在輪轂邊緣,呈霉狀不規律分散且有些許磨砂質感。
(來源:受訪者)
據王先生所述,問題發生后他就第一時間將此事反饋到4S店和廠商,但時至今日廠家僅打過一個電話了解下情況就沒了下文。而4S店方面則對王先生表示,廠家不明確處理方案他們也沒辦法處理。
“我認為這就是車輛零部件處理工藝不達標問題導致,現在氧化情況越來越嚴重,誰知道后期會不會影響行駛安全?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要求廠商或者4S店將輪轂維修好,并且避免后期持續氧化。”王先生說。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信網聯系到青島潤華別克流亭4S店售后部門,對方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售后備案車輛較多,他們將對此事進一步核實,待核實清楚后再作進答復。上汽通用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員則表示,他們已接到王先生對于該問題的反饋,稍后會將車主面臨的車輛問題反饋至當地4S店,同時會讓相關技術人員聯系王先生作進一步輪轂檢測。
山東華馳律師事務所的王媛律師認為,在保期間車輛出現質量問題廠商對于車輛的修復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若存在人為造成的損害,廠商也可不予賠償。若廠商與4S店消極對待事情處理或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時,車主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及有關行政部門會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以調解為主的形式處理案件。經過消協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調查之后,會對爭議雙方進行調解,尋找雙方都滿意的解決辦法。
“當協商和投訴都未解決問題,那車主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仲裁與訴訟程序過程復雜,會消耗雙方較多的時間與精力,但是仲裁結果和訴訟判決對當事方具有強制約束力,雙方必須遵守,這也是解決爭議最強有力的手段。”王律師說道。
信網記者 趙寶輝
[來源:信網 編輯:三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