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網戀“女友”頻繁要錢 警方調查發現對方為男性
7月10日11時許,通州公安分局永順派出所接到事主王先生報警稱,自己網上交友被騙。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工作。
經詢問,民警得知,2024年8月的一天,王先生在觀看網絡直播時結識了一名李姓男子,后經李某某的介紹又在直播間結識了“女子宋某某”,三人成為了網絡好友。2025年4月份,王先生得知李某某從內蒙古赤峰來到北京,為了盡地主之誼,王先生熱情接待李某某,并承擔其食宿游玩等費用,兩人相處甚歡,成為了朋友。其間,李某某以資金周轉為由向王先生借了錢,到了還款期限李某某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不還錢,在王先生的不斷催促下最終還清了。
有了這個經歷,當李某某再次提出借錢時,王先生拒絕了。沒過多久,王先生發現未曾謀面的網友“宋某某”開始頻繁與自己聯系,“宋某某”稱丈夫突遭事故去世,接管車行、ktv等生意后遇到很多難題,急需一位懂行的人幫扶下,而王先生正好從事汽車行業。于是兩人從生意談起,慢慢熟絡了起來。
看著“宋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短視頻平臺賬號中青春靚麗的外形,王先生不禁動了心。一來二去,兩人越聊越投機,逐步確立了“戀愛關系”。接著,“宋某某”開始以父親生病住院、請朋友吃飯、汽車加油等各種理由向王先生索要錢款。陷入戀愛中的王先生一心只想著幫助“女友”解決困難,大方地轉賬。漸漸地,王先生覺察出不對勁,這個“女友”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線下見面,哪怕是視頻或語音通話都拒絕接聽。疑竇叢生的王先生意識到可能遭遇了詐騙,于是報警求助。
民警經調取轉賬流水后發現,在近兩個月時間內,王先生先后給這位網戀“女友”轉賬共計6萬余元,而每當王先生轉賬給“女友”宋某某后,“宋某某”便立即將錢轉給李某某,這一奇怪的舉動使得警方開始懷疑“宋某某”的真實身份。
經進一步工作,警方確定,王先生所謂的“女友”宋某某與李某某系同一人,是由李某某扮演的。在掌握了相關證據后,民警趕赴內蒙古赤峰將嫌疑人李某某抓獲。
經訊問,李某某承認了自己通過假扮“宋某某”與王先生“談戀愛”,實際騙取錢款的違法犯罪事實。李某某稱自從在北京見到王先生后,發現王先生本人出手闊綽,出于想占點便宜的心思,便開始借錢。后來被拒絕后,便動起了歪心思,假裝“女子宋某某”與王先生聯系,目的就是為了騙取錢財,而騙來的錢財都被其揮霍一空。后李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