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魚真“刑”!4人下海潛水電魚被當場抓獲
2025-07-0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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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2日凌晨1時許,青島海警局黃島第一工作站接到報警稱,有可疑人員搭乘白色船舶在海洋牧場附近海域進行非法捕撈活動。執法員立即赴該海域進行核查,到達現場后,執法員當場抓獲兩名嫌疑人并查處一整套完整的潛水電魚作業裝置、漁獲物3.1公斤。經詢問調查,兩名嫌疑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僅僅相隔27小時,黃島第一工作站又接到舉報稱,有快艇從青島市施溝碼頭出海利用防鯊棒電魚,執法員經過連夜蹲守最終于2025年6月24日許在施溝碼頭查獲正在卸貨的嫌疑船舶,現場抓獲兩名嫌疑人,查獲防鯊棒一根、黃魚、黑頭魚、鴉片魚等漁獲物共計100余公斤,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青島海警局提醒您,電魚是國家明令禁止的一種捕撈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半島全媒體首席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宋強 馬瑞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