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丨公示“曾用名”彰顯公信力
半島全媒體首席評論員 高書華
9月22日,“曾用名”這個冷門詞上了熱搜。起因是江蘇宜興官方發(fā)布了一則15名干部的任前公示,其中6人被標注“曾用名”,引起廣泛關注與討論,有人質(zhì)疑背后是否存在冒名頂替或更改年齡等問題。宜興市委組織部9月21日回應,這么標注是為了讓公眾更了解這些干部的情況,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則公示中“曾用名”集中出現(xiàn)確實罕見。名字是一個人最顯著的身份標識,它關聯(lián)著身份證、銀行卡、社保卡、駕駛證等一系列個人證件,改名不但要記入檔案,還意味著同時變更以上所有證件信息,極為麻煩。此外,近年來爆出一些冒用他人身份上大學、就業(yè)等黑幕,也讓改名變得相對敏感。
不過,從當?shù)鼗貞獊砜矗圆糠指刹坑小霸妹保蠖鄶?shù)是該干部曾經(jīng)有小名,與后來戶籍上的正式大名不一樣。考核時,組織部門會進行標注,“不存在例如受過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干部被違規(guī)使用或再使用的情況。”如此,正反映了當?shù)亟M織工作的嚴謹,可以有針對性地防止一些領導干部因各種原因受處分后,改個名字來逃避監(jiān)督的情況。
而且,上級部門并未要求“曾用名”必須標注在干部公示信息中,宜興此舉屬于“主動公布”。向前追溯到2022年底,還有8則干部任前公示中,超過10人被標注“曾用名”,其中1人有兩個“曾用名”。
這意味著,當?shù)卣谔岣吖毴藛T信息公開透明度上更進一步,也是推進權力陽光運行的重要一步,值得肯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公示干部“曾用名”上熱搜,并不是一件壞事。
首先是引起了網(wǎng)友的合理懷疑,這正符合公示的意義,請公眾進行監(jiān)督。其次,當?shù)貙τ谕饨珀P注的回應及時坦蕩,解釋詳細。并且表態(tài),如有人對擬提拔任用的干部信息及其他情況存疑,可向相關部門反映,體現(xiàn)了歡迎公眾監(jiān)督的態(tài)度。
至于部分人擔心的過度關注干部曾用名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的侵犯,甚至可能引發(fā)無端猜測與非議,則完全沒有必要。曾用名是干部的過去,是加強其個人履歷透明度和方便公眾監(jiān)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必須要經(jīng)得起審視。這就要求組織部門更加嚴格把關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讓每一次公示都準確無誤,持續(x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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