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利弊各有幾何 超八成網友認為應該取消
半島網評論員 孟祥龍
你結婚了沒?你覺得該不該取消離婚冷靜期?
近日,江蘇省政協委員周國翠建議,把婚姻矛盾調解從訴訟階段前置到離婚冷靜期,讓民政部門而不是法院起到最關鍵的調解作用。
三聯生活周刊據此做了一個網絡調查,數據顯示,在23萬多人的投票表態中,約有83%的網友支持取消離婚冷靜期,認為完全沒有必要限制離婚自由,既然離婚冷靜期就不應該存在,那還費盡心思地讓它發揮什么作用就完全沒有意義了。
僅有2%的網友表示離婚冷靜期應該保留,對維護家庭穩定有好處,還有將近10%的網友認為,要設置冷靜期不能只用在離婚時,在結婚時也應該加上冷靜期,缺少充分思考與權衡的沖動結婚、激情結婚,更容易導致后續而來的情感消退和家庭矛盾。
余下差不多5%的網友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要么是覺得自己永遠不會結婚或離婚,要么是認為無論自己做出何種表態,都沒有決策權。
雖然遠遠談不上科學全面,但這份網絡調查依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當下社會對離婚冷靜期,以及婚姻法規與觀念的真實態度。
自從民法典增加了離婚冷靜期這個法律條文,就一直有非常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離婚冷靜期違反了離婚自由的基本權利,讓結束婚姻關系只能在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中二選一。這兩條路子從實際操作來看,都需要消耗當事人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離個婚有如大病一場、身心俱疲。
如果能通過相對簡單也相對平和的協議方式把婚離成了,那么離婚過程的各種成本還算低的,一旦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觀認為感情沒有破裂,試圖脫離婚姻關系的另一方 能拿到離婚證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實際上,靠法律干預才在表面上維系住的婚姻關系,往往更加不穩定,而本該好離好散卻被硬性捆綁的家庭一旦多起來,對社會穩定也會產生難以估量的消極影響。并且不得不說,離婚難度增大,也加劇了不少未婚年輕人對建立婚姻關系的心理恐慌,反而不利于提升結婚率,這對社會結構的穩定性也是一種潛在損害。
在司法實踐了一段時期之后,是時候對離婚冷靜期利弊各有幾何,做一個客觀全面地分析評判了。做出一個響應大眾訴求、貼合大眾預期的調整或改變,已經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