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發案數連續三年呈下降趨勢
8月14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山東公安機關實施“生態警務”守護綠水青山情況。
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修春清介紹,全省公安機關認真履行生態環境刑事保護職責,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和破壞自然資源等突出犯罪活動。去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污染環境、破壞自然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刑事案件35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300余名,先后成功破獲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廳重點督辦案件。全省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發案數連續三年呈下降趨勢,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修春清介紹,山東公安機關扛牢政治責任、忠實履職盡責,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建立“生態警長”機制、全面實施“生態警務”。一年多來,各級公安機關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態派出所”“生態警務室”,廣泛設立“生態警員”“生態輔警”,不斷豐富“生態警務”的內涵。省公安廳持續優化資源配置,加強力量統籌調配,不斷做精做強公安機關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和森林警察等專業警種,強化各警種的協調聯動和派出所支撐作用,建立完善打擊食藥環知犯罪“省市縣所一體化”工作機制、打擊涉森林和野生動植物犯罪合成作戰工作機制,構建形成省級主導、市級主研、縣級主偵、派出所主建的一體化打擊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犯罪工作體系。濰坊率先將生態警務納入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工作整體布局一體推進,打造“四級八域”生態警務體系,推動生態警務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形成協同共治的良好格局。
山東公安機關牢固樹立“刑事打擊是手段,有效保護是目的”的工作理念,以開展“昆侖”系列專項行動為主線,瞄準關鍵節點、重點領域、焦點問題,對嚴重污染生態環境、破壞自然資源、妨害經濟社會良性發展的突出違法犯罪絕不姑息、堅決痛打,為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嚴打以“生態修復”“污染治理”為幌子實施污染環境、騙取財政補助犯罪行為;嚴打非法采礦、非法占地、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守護好國家自然資源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打不法企業為降低生態成本非法傾倒、排放、處置危廢、固廢違法犯罪,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助力新舊動能轉換。其中,濟南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的“雷霆”“獵鷹”專項行動,針對破壞自然資源領域突出違法犯罪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嚴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不斷加強與檢法機關以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行政部門的協作配合,深化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聯席會議、風險會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聯合部署開展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打擊“洗洞”盜采金礦、打擊整治盜采海砂、打擊破壞古樹名木、“清風”“護松”等一系列專項行動,先后與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與國家林草局合肥專員辦聯合印發《關于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工作協作配合辦法》,與省生態環境廳建立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獎勵工作聯動機制,會同省法院、省檢察院、山東黃河河務局建立黃河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勤聯動協作機制。針對工作中發現監管薄弱環節,深挖破解行業“潛規則”,及時向行政監管部門發出建議函,推動完善監管,堵塞工作漏洞,最大限度防范污染環境犯罪帶來的現實危害,有效避免破壞自然資源資源犯罪造成的國家礦產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損失,有力提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