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最新通知!要給這些人發錢了
日前,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通知,組織2025年度第二批山東省有關博士(后)生活補助發放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有關企業:
根據《山東省有關博士(后)生活補助核定發放辦法》(魯人社字〔2021〕31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度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補助發放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活補助發放范圍
本通知所指發放博士(后)生活補助的用人單位范圍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鄉村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為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級企業(含符合條件的中央駐魯企業)、省屬事業單位(不含省屬醫院、科研院所、學校)。上述博士后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博士(后)可按程序獲得生活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核定發放。
二、生活補助類別標準及發放安排
(一)博士(后)生活補助項目包括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生活補助和博士后出站留(來)魯一次性生活補助3類,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博士留(來)魯工作后享受最高3年15萬元的生活補助,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留(來)魯工作后享受一次性最高15萬元的生活補助。符合補助條件的博士(后),應在我省工作期間申請。
(二)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生活補助、已享受博士生活補助且未滿補助年限的主要采取“政策找人”機制發放,未納入“政策找人”名單的符合條件的博士(后),可采取個人申請、單位審核上報的“自主認證”方式發放。工作或在站時間滿1年時間計算以2025年12月31日為節點,滿2年的可直接申請享受2年10萬元生活補助,依次類推,最多可申請不超過3年15萬元。
本次申請繼續依托山東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綜合管理信息平臺(https://sdbsh.rcsd.cn/login)進行,申請時間為2025年8月18日0點—9月30日17點。逾期未申請的,可在下一次組織申請時提出。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起3年內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補助。
(三)已享受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后出站留(來)魯一次性生活補助的人員,因中途辭職等個人原因未履行完畢勞動(聘用)合同、不再符合補助條件的,所在單位須及時告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負責追回且全數退回撥付資金。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博士(后)生活補助政策宣傳工作,主動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博士(后),確保政策支持“應享盡享”;要認真對照補助范圍和條件收集、審核博士(后)相應信息,確保報送材料真實有效,補助發放精準到人。
(二)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補助計劃于2026年3月底前撥付至博士后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各有關單位對補助經費負有直接管理及監督責任,應當按規定條件及時足額發放生活補助,并配合稅務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扣繳義務人責任。
(三)博士后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偽造材料以及虛報、提成、截留、挪用經費的,一經發現,取消申請資格,由所在單位負責追回并全數退回撥付資金;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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