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屬各重點園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單位:
為幫助指導失信主體通過開展信用修復恢復良好信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辦財金〔2018〕424號)、《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失信主體提前撤銷行政處罰公示及退出聯合懲戒黑名單等信用修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失信主體提前撤銷行政處罰公示信用修復流程
1。失信主體持有效證件(自然人持身份證,社會法人持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到市信用辦提出信用修復申請。
2. 市信用辦收到信用修復申請后,會同處罰機關對失信主體是否符合信用修復條件作出認定。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出具同意進行信用修復的文件。原處罰機關出具同意提前撤銷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的文件。
3. 失信主體公開作出信用承諾,并同意在“信用諸城”
等網站進行公示。
4.失信主體的信用修復材料一式三份報上級信用主管部門備案。
5.上級信用主管部門對備案確認符合條件的失信主體有關行政處罰公示信息從各級信用官方網站撤銷。
二、失信主體退出聯合懲戒黑名單信用修復流程
1. 失信主體持有效證件(自然人持身份證,社會法人持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到市信用辦提出信用修復申請。
2. 市信用辦收到信用修復申請后,會同原認定單位對失信主體是否符合信用修復條件作出認定。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出具同意進行信用修復的文件。由原認定單位作出完成義務、同意退出聯合懲戒黑名單的文件。
3.失信主體公開作出信用承諾,并同意在“信用諸城”
等網站進行公示。
4. 市信用辦將失信主體從聯合懲戒黑名單中刪除。
三、不予修復的四類嚴重失信行為
一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包括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
二是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包括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傳銷、無證照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失信行為。
三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行為,包括當事人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判決或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
四是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拒絕、拖延民用資源征用或者阻礙對被征用的民用資源進行改造,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等行為。
信用修復咨詢電話:6177927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提前撤銷行政處罰辦理指南
2、退出聯合懲戒黑名單辦理指南
3、“信用中國(山東)”網站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提前撤銷申請表
4、失信主體退出聯合懲戒黑名單申請表
5、信用承諾書
諸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以上附件可到此網址下載:http://www.creditzc.gov.cn/home/page_news.html?parent=65&menu=66&data=9436
來源:信用諸城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86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