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日照消息 近日,嵐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在山東省臨沂市、日照市各區縣以及江蘇省連云港市等地騙人錢財的犯罪嫌疑人黃某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據公安機關稱,黃某涉嫌詐騙上百起,被害人眾多,取證十分困難,社會影響惡劣, 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財產權益,引起各地群眾憤恨及社會廣泛關注。
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黃某詐騙十幾起,作案手法主要分兩種,一是虛構身份,先以購買商品為由取得被害人信任,再以有到付快遞為由向被害人借錢的名頭詐騙被害人錢財。如黃某謊稱自己是居住附近王某的兒子,先讓被害人蘇某給殺兩只笨雞,又說來了到付快遞身上帶的錢不夠向蘇某借1200元,拿到錢后就消失了。二是謊稱自己是老板,以雇車到某個貨場提貨并為由騙取司機的信任,達到貨場后,黃某謊稱提貨錢款不夠向司機借錢并承諾稍后連運費一塊給錢,黃某拿到錢后就迅速從貨場溜走。根據初步統計,已經查證屬實的涉案價值已達數萬元。
通訊員 許艷艷
[編輯: 孫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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