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13日訊(記者 尹彥鑫通訊員 韓通科) 本不負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卻因為一念之差逃離現場,終究造成被行政拘留和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處罰。日前,李滄交警就破獲了這樣一起逃逸案件。
7月5日晚8時30分左右,臧某某駕駛魯BK6×××小型汽車,自西向東行經九水東路時,與一拐彎車輛碰撞。臧某某感覺自己的車撞得不厲害,索性徑直駕車離開了現場。隨后,對方報警。7月6日,李滄交警找到了臧某某,其對逃逸行為供認不諱。交警告知臧某某,根據讓行原則,他原本僅承擔次要責任,然而由于逃逸,他將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并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且臧某某駕駛證為D證,屬于準駕車型不符,交警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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