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內養狗市民越來越多,很多市民喜歡帶著狗狗上街,有的會牽著,有的撒著,車子把馬路上亂跑的寵物狗給撞了,撞狗者覺得晦氣,寵物狗的主人覺得心痛,最令人頭疼的是,怎么賠償是個難題。近日 ,有市民撥打本報6082555報料熱線反映:最近發生多起寵物狗被車撞死的糾紛,并引發網友熱議。
現場<<<狗在馬路發生車禍惹糾紛
10日,在繁榮路某小區附近,一輛小汽車后車輪下躺著一只死去的小狗尸體。小狗身受重傷,頭上都是血。一位大媽傷心地蹲在狗的尸體前,一直默默地掉眼淚。
小汽車的主人劉先生站在一旁,雙方沒有爭吵但是都不說話。狗主人張大媽說,這只小狗自己養了2年了跟親人一樣。當天上午小狗跟著自己過馬路的時候,一輛車拐彎撞過來,當場撞死了小狗。
車主劉先生說,當時車主撞死狗后,劉大媽提出 1000元的賠償款,劉先生覺得賠償金額太高,而且張大媽沒有看好自己的狗,也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小狗沒有拴繩,隨便在馬路上跑本來就很危險。而且小狗身形比較小,我想把車開到旁邊停車場,根本沒有看到小狗,軋死小狗,不是我一個人的責任。”車主張先生說。
對于車主的說法,張大媽非常生氣,雙方便在現場一直僵持。
據記者了解,雙方最終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車主張先生賠償張大媽500元。
網友<<<議論紛紛各方說法不一
近日 ,就小狗在馬路上發生車禍的事件網上掀起了討論。
多數成員認為,軋死了別人的狗,給別人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肯定是要賠償的,至于賠多賠少,則可以協商,“寵物其實是主人的一種私有財產,被撞死了也是一種財產損失,司機應該賠償。”也有人認為,如果狗主人沒有看管好自己的寵物,出了事故自己也應該有責任。還有些人認為,寵物發生車禍,雙方肯定都有責任,但責任劃分卻不知由誰來認定,也不知如何認定,畢竟這在法律上是個空白。
交警<<<尚不能以交通事故論處
記者致電市公安交警支隊交通事故調處大隊,交警告訴記者,對寵物發生的車禍是否認定為交通事故現在還有待商榷,因為一般的交通事故都是指車與車,車與人之間的。由于現在寵物車禍時有發生,法律卻沒有明確界定如何處理,所以事故調處大隊正在向上級請示,但沒有明確答復。出現這樣的車禍,只要接到報警,民警還是會趕到現場 ,幫助當事雙方協調,協商賠償事宜。如果協商不成,建議雙方上法院。
保險<<<理賠與否取決于寵物是否合法
機動車撞死寵物,為該車投保車險的保險公司是否應該理賠?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說,保險公司原則上對被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都應理賠,寵物車禍也不例外。但實際操作中 ,要看出事的寵物是否有合法的“戶口”,也就是看它辦沒辦證。
律師<<<可就財產損失起訴至法院
據諸城市律師事務所律師介紹,一般由狗在馬路被撞死引發的糾紛中,雙方都有責任。撞死狗屬于交通事故,有一定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狗雖不能跟人一樣賠償,但是也有一定的賠償比例,一般按照市場價進行賠償。而對于狗主人,根據相關規定,狗應該圈養,不能散養,狗主人應該對狗進行有效的管理。“按規定,是要辦理狗證,狗不能隨意上街,尤其是在道路上,狗主人應該拴起來,更不允許無人看管放出。”
而對于一些狗主人索賠精神賠償的要求,律師介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還是限定在自然人的人身權益直接遭受侵害的情況下,一般的物品遭受損失是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不過,在車禍中,寵物主人即便是得不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依然可以財產損失的理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肇事車主和保險公司給予賠償。
記者 王清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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