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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辦個事確實太難了,開個材料都快要跑斷腿。”20日下午,外地來青工作的趙先生向本報熱線96663求助。據趙先生介紹,他們一家來自黑龍江,女兒小楠1986年生人,今年29歲,2008年大專畢業后就跟隨他來到青島工作。2014年,趙先生資助女兒小楠在膠州買了套房子,2015年5月,小楠順利拿到了房產證。
在青工作多年的小楠一直想把戶口落在這里,她咨詢了相關落戶政策后得知,她的硬件條件已符合在膠州落戶的要求。于是,一家人開始為小楠落戶忙活起來。然而,原本以為可以順利拿到膠州戶口本的小楠沒想到,自己提交的材料中有份材料不符合規定。
“戶籍機關要求落戶必須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像我女兒這樣沒有結婚的情況,需要到民政部門開具一份單身證明。”趙先生說。小楠大專畢業后戶口轉回了黑龍江老家,開單身證明只能到現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但當小楠開回了證明后,卻被告知該證明不符合要求。
■疑問證明單身需要跑4地?
原來,按照戶籍部門的要求,落戶所需的婚姻狀況證明需要證明從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至今的婚姻狀況,對于未婚單身人士來說,所開單身證明就需要從法定結婚年齡開始算,而小楠所開的單身證明只有最近一年的情況說明。“也就是說,她得開具從2006年到現在一直單身的證明。”趙先生說。
小楠隨后又聯系了她現戶籍所在地哈爾濱市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告知,民警部門只能開具戶籍在其管轄區時間段的婚姻狀況證明,也就是說,小楠的戶籍在最近一次戶籍遷移中只在該轄區落戶一年。
趙先生說,女兒2006年至2008年期間是在山東德州讀大專,戶籍也在該校集體戶上。2008年7月大專畢業后,小楠的戶籍檔案被打回黑龍江原籍。此后,小楠的戶籍檔案又轉到到哈爾濱市一家人才市場集中管理,而該人才市場在這期間又從哈爾濱一個區搬遷到另一個區。如此算來,從2006年至今,小楠分別在4個不同的地區落戶,需要這4個地區分別開證明。
趙先生說,這種單身證明還有時效性,一般要求15天內才有效,如此一來,想要開具一份證明,小楠需要在15天內輾轉山東、黑龍江4地,總行程估計萬里。“這還得是一切都順利。”
21日下午,記者從膠州公安戶籍單位了解到,考慮到申請人情況確實特殊,且其他材料均符合要求,民警將幫助其協調單身證明,預計近日將有望解決落戶問題。
■說法十余項業務需證單身
21日上午,記者隨機采訪了市區多個派出所戶籍科了解到,落戶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是全國統一要求,且該證明確實需要從法定年齡開始證明。
記者咨詢了市區幾家婚姻登記處得知,社會上所謂的單身證明其實指的是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民政部門通過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來落實一段時期內某一轄區范圍內有無婚姻登記記錄。
“開這個證明的人數恐怕比結婚登記的人多,每天都有大量市民咨詢辦理這個證明。”市南區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介紹說。該登記處咨詢電話還專門開辟出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一項,詳細介紹申請辦理要求。
“主要是因為現在社會上很多業務都需要這個證明。”工作人員介紹,比如最常見的買賣房子,除此之外還有繼承房產、銀行貸款、戶口遷移、辦理低保、申請廉租房、辦理護照等等多達十余項業務都要求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一位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其實婚姻登記處開具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并不能完全證明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只能證明其在該登記處的婚姻登記狀況,所以每份證明的最后都會注有這么一句話:“本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婚姻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有/無婚姻登記記錄。”
外地來青工作的趙小姐在膠州買了新房,原以為可以順利落戶,沒想到卻被一張“單身證明”卡住了。按照落戶要求,趙小姐需要出具一份自20周歲(女性法定結婚年齡)以來單身的證明,然而這段時間趙小姐的戶籍分別在4個地方管理過,想要證明單身需要分別到這4個地方開具證明。記者調查發現,買房、落戶等十多種業務都需要這樣一份婚姻狀況證明,然而由于相關信息尚未聯網,地區與地區之間都無法證明彼此的登記信息。
“有一留學中介偽造了我們公證處的公證書,結果受害人找來,我們一查沒有這個檔案,去派出所報案被告知沒法立案,我們自己說是假的不行要有司法鑒定,花費3000元!”市南區公證處主任梁霈5月21日向記者吐槽,有很多“證明”連公證處都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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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
信息未聯網跨區無法證明
“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在于民政、戶籍等信息沒有聯網,各地區婚姻登記處之間只能查詢證明各自轄區的婚姻登記狀況,即便你從市南遷到市北,也要分別到兩個區辦理證明。”工作人員表示。
記者調查,造成“證明難”一個重要原因是部門之間信息交流共享壁壘重重,為了辦一個證明,需要辦更多證明。據了解,目前不同部門間在信息等級系統建設方面存在差異,很難兼容,并且很多部門出于自身利益考慮不愿共享信息,導致公民信息多頭管理,信息難暢通。
不過目前這一現狀正在發生改變,北京市正在建立和完善婚姻登記數據庫建設,建立婚姻登記與公安、司法、住建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建立統一的數據存儲處理中心,加強與公安、人保、衛生、住房、金融等部門數據交換,建立跨業務、跨部門信息處理平臺。信息聯網后,市民在辦理買房、落戶等業務時將不必東北西跑,一些想利用信息不聯網鉆空子辦假證、假離婚等情況將得到有效遏制。
公證書造假,公證處難自證
公證處頻遇難公證案例,還經常發現市民做假公證
對方子女不簽字沒法給開公證
21日,市民呂女士求助本報,咨詢公證問題。據呂女士介紹,她奶奶在60多歲之后再婚,婚前雙方老人各有一處房產。呂女士的奶奶死在繼爺爺之后,這兩位老人去世后,兩套房子的過戶成了一個問題。“我們近期在辦理過戶的時候,公證處要求繼爺爺的所有子女都到場簽字,但是對方根本不配合。”更讓呂女士沒有想到的是,繼爺爺的那一套房產在沒有告知他們的情況下,已經完成公證,辦理繼承手續,順利轉給了繼爺爺的孫子。
就此,市南區公證處主任梁霈分析說,由于兩位老人結婚時年紀都很大,和對方的子女都沒有形成贍撫關系。“呂女士的繼爺爺過世后,奶奶和繼爺爺的子女共有繼爺爺房產的繼承權,但是對方子女沒有奶奶房產的繼承權。”梁霈說,如果對方在隱瞞了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辦理了公證書,完成了對繼爺爺房產的過戶,那么呂女士可以提出申訴。同時,呂女士也提出疑問:為何辦理自己奶奶的遺產需要繼爺爺所有子女到場簽字呢?對此,梁霈表示,從公證法的角度來說,要想排除其他繼承人的話,的確需要對方子女到場簽字。
對于對方子女不配合的情況,梁霈建議可以繼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呂女士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證書造假公證處難自證
此前,據《南京日報》報道,有位畫家曾經送一幅畫給自己的弟弟,弟弟想把畫變現,不料需要認定機構認定該畫的真偽。畫家只好自己到認定機構證明是自己畫的。奇怪的是,認定機構認定不是他畫的,理由是自己不能證明自己,結果這畫還就是沒賣成,弄得畫家哭笑不得。
其實,類似的例子,市南公證處本身就曾經遇到過。梁霈說,曾經他們被一個市民拿著假公證書來討公道,結果工作人員一看,這個公證書不是市南公證處辦理的。仔細詢問,梁霈發現,這位市民要辦理出國留學手續,當時一次性付給留學中介5萬元辦理,公證書就是從中介機構拿到的。
“之后,對方審核機關不承認這份公證,說是假的,沒有通過,市民就找到了我們市南公證處。”梁霈說,“我們拿著假的公證書去報案,結果法院要求我們做個司法鑒定才給立案。”梁霈回憶說,連公證處自己都沒法證明公證書是假的,他們也很無奈。“最終,我們咨詢了一下,做司法鑒定需要3000元左右的費用,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假的委托書每月能遇一起
梁霈告訴記者,在審核材料的時候,公證員還發現有市民作假情況,“假的委托書每個月都能遇到一起”。梁霈舉例說,現在未成年人出國游學,都是老師集體帶隊出去,父母不能陪同。在這樣的情況下,父母需要出具一份委托書,委托老師陪同出國。“我們有一次發現‘父親’和身份證照片上不一樣,一查發現是假的,孩子親生父親根本不知道這事,到現場的父親是假冒的。”
梁霈說,這種事情牽扯的利益還不是很大,如果遇到一些房產造假,出了事情之后公證處是要擔責任的。此前就有媒體報道過公證處公證錯誤,對受害人進行巨額賠償的案例。梁霈說,公證處本身都會購買保險,其實承擔的風險很大。“現在很多人愿意來辦理公證,很大程度上也是風險轉移,一旦公證出了事情,公證處承擔責任。但另一方面,如果市民出具假證明,發現后也不會承擔任何代價,這就讓公證處壓力很大。”
很多的難題公證處也沒招
梁霈告訴記者,他們在辦理公證的時候,也遇到過很多的難題。去年,他們辦理的一個案子,至今都沒有解決方案。梁霈說,一位市民的母親在美國去世,在國內銀行留下一個保險箱。“這名市民準備繼承這個保險箱,按照銀行的規定,必須要有公證書,并且公證人員要到場。”
“我們出具了公證書,證明市民的母親去世了,父親和母親此前離婚且父親依舊健在,我們就該市民繼承其母親的合法財產進行了公證,銀行也認可了。”梁霈說,當時,銀行派出兩名工作人員,公證處派出兩名工作人員,在市民在場的情況下,打開保險箱進行了物品清點,對每一件物品都拍照進行公證,忙碌了一下午。但最終銀行方面繼續將保險柜鎖起來,要求繼續給出公證。“銀行要求必須根據每項物品的名字列出清單,證明保險箱內的物品都是屬于這位市民母親的。”
梁霈說,保險箱內記名的財產還好說,不記名的財產到底是誰的,公證處也沒辦法確定。就因為這個事情,市南公證處想了很多辦法。但銀行一直不予以采納。“我們當時是想了一個變通的辦法,說記名的財產是誰的就歸誰,不記名的就歸某某繼承人繼承。但銀行太較真,非要我們列出詳細的清單。”梁霈說,比如里面有三個手鐲,分別要證明屬于誰的。“這么一說的話,我們也不知道如何證明了這個事情拖延了一年,依舊沒有找到解決方案。”記者 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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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