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地稅局了解到,從3月31日起,青島已按照財政部下發的通知執行房地產營業稅新政。對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新政出臺后,我們加班調試系統,保證首日系統按新政運行。”青島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不過,截至3月31日17時,全市地稅系統未辦理任何一筆房地產營業稅新業務。
記者 喬秀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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