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套公租房近期將配租 根據市政府規定,“對符合
保障性住房條件并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在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時加5分”。符合該條件的購房家庭,請務必在辦理購房登記后,于12月7日前持撫恤定補相關證件及《
青島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登記回執》或《青島市購買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登記回執》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進行身份審核和信息備案。逾期辦理的,視為主動放棄。市民政部門負責對各區民政部門的備案信息進行匯總,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管局據此予以加分。
另外,據王育生介紹,近期青島市也將陸續推出位于李滄區、開發區等區域的1400余套公共租賃住房,屆時將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各區組織開展配租工作,確保完成配租配售不少于9000套保障性住房的年度目標任務。
王育生表示,“申請市區面向外來務工人員供應的公共租賃住房,雖不受戶籍限制,但應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應在公安機關連續辦理市區范圍內暫住登記1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住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原則上由其所在單位統一向單位所在地的區市住房保障機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