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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已經過期仍在銷售 青島海濱花園大酒店被處罰
2021-01-2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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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食品已經過期 青島海濱花園大酒店仍在銷售
信網1月24日訊 近日,記者了解到,因違法銷售過期食品“車輪牌”起酥油、“樂富健牌”無蔗糖烘焙糖粉,青島海濱花園大酒店有限公司被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記者聯系到該酒店,工作人員稱會安排相應部門員工進行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對方回復。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青島海濱花園大酒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車輪牌”起酥油、“樂富健牌”無蔗糖烘焙糖粉,該行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過,2018年12月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條:“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2020年12月1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處罰:沒收違法經營的過期食品“車輪牌”起酥油1桶、“樂富健牌”無蔗糖烘焙糖粉1袋;罰款69000元整。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記者聯系到該酒店,工作人員稱會安排相應部門員工進行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對方回復。 信網記者 楊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