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張玉環案改判,是法治的鏡子
舒圣祥
背負故意殺人罪名26年多,現年53歲的張玉環終于等來了無罪判決。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8月5日《成都商報》)
26年多時間,無數次申訴,張玉環終于等來了江西省高院的道歉。人生又有幾個26年?漫長的26年足以改變一個人的一切。超過26年的牢獄生活讓張玉環妻離子散,全家人的命運都被改變了。
每當冤假錯案驚爆輿論之時,人們總會唏噓感嘆,希望是最后一個冤案。而監獄里面那些蒙冤的人,卻把它當做一道希望之光,渴盼這道光,終有一天能夠照到自己身上。在司法實踐中,相比“亡者歸來”“真兇出現”等偶然的案例,更多的受冤者并沒有這樣的幸運。這一次,張玉環疑罪從無的糾錯,因此更有示范意義。這個意義上,雖然26年多的時間過于長了一點,但江西司法部門敢于糾錯的勇氣,還是值得點贊。這不是什么法治之恥,而正是法治的進步,是對法治精神的捍衛。每一起冤假錯案的依法糾正,都是一面法治的鏡子,也是法治建設的一個臺階。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既往不咎。盡管張玉環說他接受道歉,但一個人失去的26年多,終歸需要有人負責。從偵查機關到公訴機關再到審判機關,從一審到發回重審,再到一審、二審,一整套程序走下來,糾錯機會并不少。之所以遲遲沒有糾錯,且一拖就是26年多,說明一個人失去自由乃至生命,在個別司法從業者眼中的分量可能還不夠重。
此刻,當外界將目光全部聚焦于無罪出獄的張玉環,同一個村子的某個角落里,當年遇害的那兩個兒童的家屬,其實同樣值得關注。真兇至今還沒有歸案,案件還沒有偵破,遇害者家屬受傷的心靈還沒能得到慰藉。冤假錯案的產生,背后深受其害的不僅是含冤者。真兇可能因此而長期逍遙法外,原本能夠找到的證據,可能因為冤假錯案而永遠滅失。
冤假錯案的改判,意義不僅僅在于案件本身。但愿張玉環案的糾錯,一方面能夠給其他類似案件的糾錯者帶去更多的勇氣,另一方面更能從制度上防范冤假錯案的產生,堅持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加強司法保障,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