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直播帶貨豈容“賣拐套路”
不少網紅硬生生地把直播帶貨變成了“賣拐現場”,通過吵架、辱罵、演戲等方式,把大量的劣質商品和假貨賣給了粉絲。這其實就是“套路賣”,不僅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也是在欺詐消費者,理應予以嚴懲。
本報評論員 王學義
女商家帶著哭腔說,自己的產品放錯鏈接了,現在這個價格是錯的,但系統崩潰改不回來了。丈夫知道后對她吼道:“39塊錢你就把東西賣了?離婚!”在確認鏈接無法撤回后,與商家連線的網紅主播號召直播間的粉絲:“她現在下不了車了,大家趕緊買!”從去年開始,這樣的場景出現在一些網紅直播間中,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主播效仿。8月4日,記者獲悉,國家網信辦等8部門將深入推進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規范主播帶貨行為。(8月4日新華社)
很多人至今還記得以前春晚小品《賣拐》的情節。趙本山扮演的騙子靠編故事,把范偉扮演的廚師忽悠得團團轉。當前,不少網紅硬生生地把直播帶貨變成了“賣拐現場”。他們通過惡意砍價、吵架、辱罵、演戲等方式,把大量的劣質商品和假貨賣給了粉絲。這其實就是“套路賣”,不僅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也是在欺詐消費者,理應予以嚴懲。
這種“套路”顯然并不高級。直播間里的一些網友能一眼看穿,直言“你們在哪請的演員”“沒演好”。然而,這種直播靠的是概率,搶購的人仍不在少數。客觀而言,對于限時限量、最低價等標簽的產品,很多粉絲都是沖動購物,做不到理性消費。但無論如何,這都不是某些主播和劣質電商欺詐消費者的理由。
部分電商平臺也已有所行動。比如,有平臺剛剛對部分主播作出停止直播14天的處罰。這樣的整治確實有一定作用,但是光靠平臺的“家法”顯然還不夠。一方面,這種停播14天的處罰并不重,時間不長,而且有主播在被封禁直播期間,會在自己短視頻的留言區公布“小號”,讓粉絲去另外一個號觀看直播。另一方面,主播、電商和平臺在同一條利益鏈上,都能在“套路賣”中獲利,也就很容易“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偶爾“自罰三杯”解決不了問題。所以,還需要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主動執法,讓違法的平臺、主播和劣質電商“交足學費”,感覺到肉疼。
應該說,網絡直播中的營銷亂象,已經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7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作出了厘清有關主體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等規定,意見在正式實施后,將為解決“PK連麥銷售劣質商品”問題提供明確依據。8月4日,媒體報道,國家網信辦等8部門將深入推進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規范主播帶貨行為。這些都值得期待。
而在法律層面也應及時跟上。這些年,電子商務發展日新月異,我國現行廣告法明顯滯后,出現了很多需要明確的地方。大量直播內容已構成商業廣告。在今后修訂廣告法時,應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在此之前,則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該罰的罰,該追究刑責的就要果斷追責。利劍高懸,那些主播、電商和平臺才能真正守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