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為一碗炒河粉打官司是一堂維權示范課
2020-07-2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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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炒河粉里吃出一只蟑螂,成都小伙陳龍一紙訴狀將商家告上法庭,耗時約8個月后,最終勝訴,法院判決商家退還13元購物款并賠償500元。幾天前他已收到這筆賠償款,并把錢捐給愛心基金會。(7月20日《成都商報》)
為了一碗13塊錢的炒河粉,打了8個月官司,值嗎?從保護消費權益角度說,值。在兩次與商家協商賠償無果后,陳龍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也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維權示范課。據報道,陳龍第一次提供的證據不足,撤訴后又重新起訴,自己親自出庭,并重新提交一系列證據,形成了證據鏈,證明問題炒河粉確由該商家提供。
此案也給其他法院樹立了一個榜樣:案件有大小,公正無大小;無論案件大小,只要與百姓的切身利益相關,都應是一樣的辦案態度。當然,如何簡化維權流程,減少維權手續,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