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大學生偷外賣”不是冉·阿讓故事
戴先任
據報道,某知名大學的本科生李某某,因為在南京多次“偷外賣”被刑拘。此事經媒體報道,引發社會熱議。7月20日下午,偵辦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臺分局表示,“偷外賣”男子在南京有固定工作,因在租住小區訂的外賣被人拿走,遂產生報復心理,從而多次偷他人外賣,并非像外界傳言的“因饑餓偷外賣”。(7月20日澎湃新聞)
這名畢業于知名大學正在考研的大學生,此前據稱“為了他讀本科研究生,其他三個兄弟姐妹都輟學”,由此引發了輿論的同情。很多人認為該大學生偷外賣的行為是受生活所迫,并由此聯想到《悲慘世界》里偷面包的冉·阿讓。很多人呼吁法律對李某某“網開一面”。而現在,警方通報顯示,李某某并非生活所迫才偷外賣,只是出于一種報復和占便宜的心理。警方的通報讓人們大跌眼鏡。
近年來,輿論場有一種急躁情緒,也常常出現“翻車現場”。其實,單就多次偷外賣本身來說,也確實觸犯了法律。刑法規定,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構成盜竊罪。據調查,周某有據可查的偷外賣行為就有10多次,這已經逾越了法律紅線。即便李某某沒有工作,也有手有腳,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如果認為“窮就可以偷外賣”,顯然有違法治原則。而如今警方通報稱,李某某在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這更讓此前網絡輿論中李某某的形象跌得粉碎。
當然,換一種視角來看,此次事件“反轉”也是因為報道之初,透露的信息不夠多,加上在流量的驅使之下,才讓這起案件扭曲成了新版的冉·阿讓故事。如今,不妨讓法律的歸法律,讓道德的歸道德,多一點理性,讓事實再飛一會兒,這樣才有利于我們明辨是非。另外,相信法律,也在于相信司法的寬嚴相濟。這起案件有助于給那些法律意識淡薄者補上一堂法治課,而在處理過程中是否會給李某某一次悔過自新的機會,只能拭目以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