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應對公共衛生風險就該“哨聲嘹亮”
2020-07-20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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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
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你要不要做“吹哨人”?以后,深圳給你撐腰。《深圳經濟特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近日正式向市民征集意見,希望從制度上查漏補缺、“武裝”升級,幫助更好應對未來的突發公共衛生風險。(7月19日《羊城晚報》)
在今年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多地就推出有獎鼓勵群眾舉報疫情線索的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如今,深圳擬以立法的形式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反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信息,舉報有關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行為,意義深遠。
眾所周知,在現代社會公共治理中,“吹哨人”、舉報人是種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國在食品藥品領域、治理制售假冒偽劣等方面已建立了“吹哨人”制度。但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時,“吹哨人”制度不夠完善。
現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相關規定比較籠統,在實踐中對“吹哨人”的鼓勵作用很有限。而深圳《征求意見稿》中鼓勵“吹哨人”舉報涉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問題,保護好他們的個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對非惡意報告的單位和個人,不追究法律責任等制度安排,都具有積極意義。
特別是對非惡意報告的單位和個人不追究法律責任,值得肯定。現實中,部分“吹哨人”有可能在沒有完全搞清楚舉報對象違規事實的情況下草率舉報,會面臨某些法律風險。而深圳《征求意見稿》規定不追究法律責任,這是對非惡意報告的“吹哨人”的有效保護,也有鼓勵舉報之效。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就該鼓勵“吹哨人”舉報,就該“哨聲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