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網絡直播分級分類規范”是治理良策
馮海寧
針對網民反映強烈的網絡直播“打賞”嚴重沖擊主流價值觀等行業突出問題,即日起,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等8部門開展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探索實施網絡直播分級分類規范,網絡直播打賞、網絡直播帶貨管理規則;形成激勵正能量內容供給的網絡主播評價體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直播行為,首批44款網絡直播平臺被處罰。(6月7日《北京商報》)
此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及時而必要,所采取的治理措施也值得肯定。其中,探索實施網絡直播分級分類規范,應該說是治理行動的最大亮點,因為不同的網絡直播形式、直播平臺應該實行不同規則,分級分類管理有“一箭三雕”之效。
從用戶角度來說,分級分類管理,首先可以保護未成年人免遭傷害。同時,有娛樂需求的用戶,就可以進入管理規范的娛樂型網絡直播平臺放松身心,即便打賞也是理智打賞。而有購物需求的用戶,則可以進入規范化的網絡直播帶貨平臺去消費,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更有保障。
對網絡直播平臺來說,只有在分級分類管理規則下才能健康成長、長久發展。之前一些網絡直播平臺靠歪門邪道,雖然增加了不少粉絲和流量,但其行為是違反社會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必定長久不了。不僅有良知有道德觀念的公眾無法接受,國家法律法規也不會容忍。今后分級分類規范,對每一家平臺而言都有了明確管理預期,在分級分類規則內運行才安全。
再從監管角度來說,分級分類規范意味著即將告別“一刀切”式管理,可以對不同平臺實施精準監督監管,既有利于規范市場,也有利于降低監管成本。對國家有關部門而言,關鍵是制定分級分類管理規則,然后監督平臺方執行,并指導督促各地部門履行監管責任。對地方相關部門而言,只要按照分級分類規則對監管對象實施監督監管,有望收到顯著效果。當網絡直播領域實行分級分類規則,不僅有利于該領域健康發展,也能為其他網絡領域走向分級分類管理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