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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口罩 青島海岸大藥房第七店被罰
2020-02-2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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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口罩 海岸大藥房第七店被罰
近日,記者了解到,因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青島海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七連鎖店被青島市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00元,記者聯系到該店工作人員,對方稱對此事不清楚,并以不方便為由拒絕聯系相關負責人。
1月26日,青島市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反映,稱青島海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七連鎖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口罩。執法人員于當天前往該店進行查處,發現確實存在此情況。隨后于1月26日,青島市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店立案調查。
經調查,青島海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七連鎖店涉嫌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口罩的違法行為,涉案物品共計50只。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十二條第(四)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七百一十四條,最終青島市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2日依法對青島海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七連鎖店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80元;罰款人民幣3000元。記者通過“天眼查”系統查詢到該店聯系方式,對方工作人員稱對此事并不清楚,要求記者找領導核實,但記者提出希望聯系該店領導,工作人員以不方便為由拒絕了。
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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