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城農商行因信貸違規被罰115萬元 副行長等4人同步追責
2025-06-2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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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近日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重違規被罰115萬元,一名副行長和三名支行行長同步被罰。
嘉金罰決字〔2025〕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嘉興金融監管分局對其處以115萬元罰款。商曉明(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嘉興金融監管分局對其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另據處罰決定書顯示,何宏(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塍支行行長)、張杰(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店支行行長)、洪瑜(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鳳橋支行行長)分別因貸后管理、違規放貸等問題受到警告。(信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