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的糾紛①主播退會被要求“天價”違約金,MCN機構和公會廣撒網背后藏著什么生意經?
編者按:
隨著網紅經濟的發展,網絡主播不再是一個陌生的行業。又到畢業季,招聘網站上一些MCN機構或公會提供的主播崗位看似既輕松又高薪,讓不少畢業生心動。可是主播真的既能享受高薪又輕松愉快嗎?初入社會的畢業生踏入主播行業可能會面臨怎樣的風險呢?近日,記者對話多位主播及有著相關糾紛經驗的律師,為準備從事主播行業的畢業生提個醒。
主播退會被要求“天價”違約金,MCN機構和公會廣撒網背后藏著什么生意經?
2023年,看到直播間里網紅們將人氣流量轉換成打賞收益,即將畢業工作還沒著落的林悅也想嘗試一下這份“輕松”的職業,她在某招聘平臺上發布了求職簡歷,很快就收到了很多傳媒公司HR的信息。可是,錢沒掙著,還被要求賠償50萬元的違約金,主播這條路讓她近兩年的時間都“喘不過氣”。如今,經過法院判決,她只需要承擔近2萬元的賠償。記者了解到,主播與機構之間的糾紛頻繁發生,格式條款下初入社會的求職者離職往往被要求“天價”違約金。業內人士指出,主播有流量后相關機構與主播分成,主播沒有起色停播后相關機構要求賠償違約金,這種廣撒網的合作模式下MCN機構和公會穩賺不賠。
主播,并沒有那么輕松愉快
2023年六月份,林悅與某傳媒公司簽訂了《主播合作協議》。“簽合同的時候,我也沒有仔細看,以為自己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他們說給我提供專業的培訓和形象設計,其實就是把我拉進一個群里,有專門的人給我發送一些信息。”林悅說,按照約定,她需要每月直播26天,每天直播不低于7小時。
“當時工作人員跟我說的是我的收入主要包括無責任底薪和打賞分成,我和公會五五分成,并且還給我提供住宿。開播之后,我才知道我能拿到的只有底薪,打賞分成幾乎沒有,而且當時承諾的單人間也變成了四人間。”簽約前后的巨大反差讓林悅有些不滿,但是對這一行業仍然充滿好奇的她也在咬牙堅持,期待有一天突然爆火。
“公會給我的定位是聊天主播,他們會給我發一些聊天的話術,還會教我一些短視頻的剪輯和發布,給我增長人氣。”林悅按照培訓的內容去做,但是,一個月、兩個月,她的直播間里一直沒什么人氣。“每天對著手機直播7個小時以上非常的累,遠沒有自己當初想得那么輕松,更別提收入了。”
停播,被要求支付“天價”違約金
經過四五個月的時間,林悅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后來因為身體原因播得不及時,公會那邊的工作人員一個勁地催我,跟我說不按照規定直播就要找我要違約金。”一開始,林悅并沒有當回事,她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直播,直播的時長也沒有達到約定,后來自己跟公會之間鬧得越來越僵。
“當時很多主播都受不了,感覺公會的工作人員就是在故意找碴。”林悅說,在大概6個月的時候,她終于繃不住了,她選擇了停播、退會。此時她并不知道,最初簽訂的那份《主播合作協議》就要被用上了。
很快,她就收到了公會的律師函,要求她支付違約金50萬元。“我還是沒有當回事,不久后收到了傳票。”此時,林悅是真的慌了,半年的時間,自己收入不足一萬元,公司卻開口要50萬元,她將自己的情況告訴了父母。
“與父母講了我的情況,父母也咨詢了律師,我們決定打官司。”林悅告訴記者,“他們明明就是一個草臺班子,僅僅給我提供了初步的指導,甚至連直播間都沒有,讓我在住處直播,更別提他們最初承諾的投流,他們就敢收這么高的違約金。”
雖是這么說,但是林悅心里也很慌。“律師讓我找證據,找對方培訓的內容、我直播時候的打賞記錄等等。”林悅說,仔細研究了那份《主播合作協議》之后,她才知道當時對方的要求是多么嚴苛,“看似我有底薪,實則是要在達到協議要求的開播時長的基礎上,而這個開播時段也并不是隨意的,一旦我選擇了開播時段就不能有變化,種種苛刻的條件其實就是對方在給自己不發底薪找理由。”
最終,經過法院審理,2025年初,這段近兩年的“折磨”終于迎來了結果。“法院審理后作出了判決,結合我的直播流水以及對方實際并沒有在培訓等環節付出多大支持等情況,最終認定我賠償對方損失近兩萬元,這其中包括對方的律師費,因為這是在協議中約定的,我當時也沒有仔細看就簽字了。”林悅說,對于這個結果自己也認可,“就當交學費了,踏入社會后的第一個教訓,幸好我抽身早。”
有主播協商賠錢了事
跟林悅情況相似,剛畢業的宋雯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跟我簽約的MCN機構最初也是把這份工作說得天花亂墜,我最初真的以為天上掉下餡餅,可是在實際直播以后,他們的態度就發生了180度大轉彎,扔給我一個教程就不管了。”后來宋雯也自己努力去學習去琢磨,可是直播賬號也沒有起色,“我越做越無聊,就產生了解約的想法。”
跟機構提了解約之后,相關的工作人員就拿出了當時宋雯簽名的合同。“上面約定違約金30萬元,我一看這個數把我嚇壞了,我就跟家里人說了,父母得知我找了這樣一個工作,并且還要賠這么多錢,把我狠狠地教育了一頓。”宋雯說,自己實在是不想繼續干了,賠錢自己有沒有,就只能求助父母。
“父母也不想這件事鬧大,也怕親戚朋友知道之后影響不好,就跟對方協商,最終賠了10萬元。”宋雯說,父母也咨詢過律師,但是最終還是決定給錢了事。
違約金是MCN機構和直播公會重要收入
記者搜索發現,在各個平臺,都有不少反映主播與MCN機構或者直播公會糾紛的案例,不少主播也曬出了自己與公會“斗爭”的過程。
“最近幾年,找我們咨詢糾紛問題的主播比較多,也反映出這個新興業態出現集中出現的問題比較多。”在這個領域有著豐富經驗、代理過多起類似案件的董浩平律師告訴記者,“之所以現在網絡主播眾多,跟MCN機構和直播公會的大力簽約離不開關系,他們以培訓、指導為賣點,吸引眾多直播新人入場。”
新人簽約,并不會給機構的工作量帶來明顯的增加,實際上招新人已經類似一種流水線的工作模式。“簽約前承諾的給新人主播的幫助和培訓,往往都是千篇一律的,僅僅是個教程而已,只有對個別有潛力的主播會一對一地打造。”董律師說。
“他們會跟新人主播簽訂協議,而MCN或者公會作為機構方,在協議簽訂時通常具有締約優勢,可以提供給格式條款或提出于己有利的條款來約束主播,甚至在主播工作過程中通過各種方式逼迫主播違約,從而索賠違約金。”董律師表示,除了大網紅的直播分成外,新人主播的違約金也是機構方重要的收入。“新人主播成為網紅的概率較小,屬于大海撈針,什么時候爆火,哪條視頻爆火都未可知。”
董律師認為,這種粗放的發展模式到頭來反而會損害行業的發展。“相關的糾紛頻繁發生,相關部門的監管也應該快馬加鞭。”(應被采訪者要求,文中林悅、宋雯為化名)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