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交友背后竟是“愛情陷阱”
原以為是遇見真愛,不想竟是落入“愛情陷阱”,法官提醒:婚戀詐騙套路多,莫被“愛情”沖昏頭。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至3月,被告人孫某某以給被害人張某某介紹女朋友為由,將自己另外一個微信號推給張某某,并謊稱這是為其介紹的女朋友“王某”的微信。張某某添加“王某”微信后,孫某某以虛構的“王某”身份與張某某在微信聊天并確立男女朋友關系。期間孫某某以買化妝品等名義讓張某某向其轉賬、發紅包共計7717.26元用于個人消費,并讓張某某及其父母為自己購買黃金首飾(共花費56900元)。后孫某某以二人不合適為由提出分手,并將黃金首飾返還給張某某。張某某及家人向孫某某索要錢款,但聯系不上孫某某,遂報警。案發后,被告人孫某某將所收錢款退賠被害人張某某,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孫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孫某某的犯罪情節,依法可以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孫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婚戀類詐騙犯罪,被告人利用被害人擇偶心切的心理,通過“偽造交友對象”方式,分飾多角,先用小額試探獲取信任,逐步實施犯罪行為。法官再次提醒各位:交友須謹慎,如今以介紹男女朋友為名義的婚戀騙局層出不窮,在未甄別對方真實身份之前,警惕“以愛之名”的各類轉賬、購物請求,避免人財兩空。如若被騙,切記第一時間報警并整理、留存證據,以便警方及時介入調查,挽回損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