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蘭陵農村商業銀行被罰30萬元,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2025-05-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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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臨銀罰決字〔2025〕2號)顯示,山東蘭陵農村商業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30萬元。
同時,段某(時任山東蘭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部總經理)因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
梳理發現,早在 2019年12月,山東蘭陵農村商業銀行就因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未按規定履行識別義務(臨銀罰字〔2019〕47號),被處以罰款20萬元。
愛企查顯示,山東蘭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8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蘭陵路與崇文路交匯東側,法定代表人為劉桂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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