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活動價在TEXTAR京東自營旗艦店買商品一個月不發貨 原價購買卻三天就發了
信網7月26日訊(記者 趙寶輝)6月15日,市民王先生在TEXTAR京東自營旗艦店買了一件剎車片及剎車線組合套裝。他是按照活動價購買的這份套裝,結果長達一個多月遲遲未發貨情況。“明明顯示庫存充足,又為何拖著不給發?”在王先生看來,商家有違約之嫌。在往后的日子里,王先生又按照非活動價購買了相同產品,此時卻享受到了三天內正常發貨的待遇。
據王先生介紹,他在購物當天通過“TEXTAR”京東自營旗艦店參與了一個限時優惠活動,按照195.31元的活動價購買了剎車片及剎車線組合套裝。意外的是,在支付成功并確認訂單之后,一個多月時間過去了,他至今未收到貨。盡管頁面上顯示“庫存充足”,但實際發貨速度遠遠超出了消費者的預期。隨著時間的推移,王先生開始感到焦慮和不滿。他在購買時所享受到的優惠價格和服務承諾似乎都成了泡影。
“我原本以為三天左右就能收到貨,誰知道等了整整一個月都沒有動靜。”王先生表示,由于工作和生活需要,他不得不以494.43元的非活動價格二次下單購買相同的產品。”這一次,商品竟然在三天之內順利發貨。這個反差讓王先生感到不解。他意識到,同樣的商品,在不同的價格下竟然有著截然不同的發貨速度和服務態度。在王先生看來,商家未能按照承諾的時間交付商品,已經構成了違約行為。同時,他也對京東自營旗艦店的服務態度和處理方式提出了質疑:“在我多次催促下,客服人員只是簡單回復說‘抱歉’,卻沒有給出具體的發貨計劃或解決方案。”
王先生的經歷并非個例。信網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電商平臺的物流問題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重點。一些消費者反映,在高峰時期,即使購買的是預售商品,也需要等待數周甚至數月才能收到貨物。這種現象不僅影響了消費者的購物體驗,也損害了電商平臺的聲譽。
面對上述情況,旗艦店客服人員方面并未給出具體解釋,僅表示會對訂單問題進行核實。在當信網提及,下單價格不一是否會影響商品派發時,對方一味表示“請讓消費者使用下單手機號碼親自聯系我們。”京東平臺則表示,他們將調查此事,并對消費者的反饋給予高度重視。同時承諾會提升售后服務水平,并加強對自營店鋪的管理,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宏力律師評析,如果商家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內發貨,消費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認為商家違反了合同義務,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如果商家同意解除合同并退款,但遲遲不執行,消費者可以向電商平臺投訴,請求介入處理。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八條,電子商務當事人使用自動信息系統訂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為對使用該系統的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商家通過自動系統承諾三天內發貨,但實際上未能履行,則可能構成違約。如果商家拒絕承擔責任或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退還貨款、支付違約金等。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應當保留所有與商家溝通的記錄、訂單信息、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以便在必要時證明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