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紅星家園水損費收取是否合理?發改局:可以收!
1月5日,半島網發布“諸城紅星家園小區物業公司每個季度向居民收取10元用水損耗費,合理嗎?”一文,文章發出后,許多市民紛紛表示都被收取過水損費,但都不清楚這個費用到底用在何處, 也不明白為什么會有這塊費用。
不少居民表示,交了這么多年水損了,但從來沒有質疑過為什么收取這項費用,習慣性的交上了。“每家每戶都收取這個費用,算起來也不是個小數目了,那這些費用、這些水到底用在了哪些地方呢?大家一直被蒙在鼓里,明明已經收了物業費,怎么還會有水損、電損這些費用呢?”居民們都感到十分氣憤。
1月8日,記者就網友反映的各種問題聯系到諸城市發改局價格科,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紅星家園可以收取水損費的,但價格具體收多少還需由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檢查科界定。”記者看到該規定表明,公共部位、共用設施等用水應當計量,相應水費應當通過收取的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決,并建立健全費用分攤相關信息公示制度。
“既然有規定,那么物業就應該嚴格執行,公共部位的租金、小區的電梯廣告費、小區內的直飲水產生的收益,是不是應該也去解決公共用水?尤其是小區飲水機,直接接入到了自來水管道,產生的損耗也不是一個小數目,這些為什么也要業主來承擔?每個季度都是收10元費用,一年四季的損耗都是一樣的?這可能嗎?”紅星家園小區業主對此解釋表示質疑。
1月8日、1月9日,記者多次致電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檢查科,均未得到任何回應。
無獨有偶,記者發現網上物業公司收取“水損費”這種案例還真不少,安徽一市物業公司因違規收取“水損費”,蕪湖市市場監管部門對物業處以行政處罰,并及時為居民挽回損失。
文章中提到:“物業公司收取的用水損耗費未約定在物業服務合同內,未征得業主同意,不能提供收取水費損耗的合理原因,且計算方式不合理,屬于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若經過調查取證,認定物業公司收取的水費損耗收費屬于違法所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應當予以退還。
目前,紅星家園小區的許多業主都表示要求物業公開用水量,公開公共區域收益,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物業收益多少,收費多少,使用了多少,用在何處,希望能公開透明的告訴大家,如果遮遮掩掩,我們也有理由認為物業貪了業主的錢。如果合理,我們愿意承擔這些費用,現在什么問題都應該在陽光下解決,公開公正是對老百姓最好的交代。”
- 第五屆山東網絡文明周集中展示網絡文明建設新進展新成果 聚文明之光 筑網絡家園
- 新聞追蹤|八旬夫妻捐1000元,熱心大姨趕到醫院獻愛心……女騎手張清桂的丈夫二次手術順利,后續還需做三次手術
- 未雨綢繆保家園 齊心防汛顯擔當——錦繡前程物業筑牢華青花園暴雨防線
- 新聞追蹤|女子騎車摔進池塘,他們及時伸援手!第二位熱心大哥也現身
- 天天學習|總書記的“家園”之喻
- 聯播+|美好家園 網聚文明
- 海報圖集|這就是中國人的頂級浪漫!世界環境日保護環境,一起守護我們的美麗家園
- 新聞追蹤|車管所開具介紹信 允許濰坊順騁林肯4S店打刻發動機號 車主仍擔憂質量問題
- 習言道丨地球是全人類賴以生存的唯一家園
- 【“嶗”有同行】播種綠色希望 共建生態家園